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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HERL安全閥小技巧
壓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是指壓力容器在超壓時為保證它的壓力不再升高,在單位時間內(nèi)所必須泄放的氣量。安全閥的排量是指安全閥處于全開狀態(tài)時在排放壓力下單位時間內(nèi)的排放量。
對于鍋爐,要求安全閥的總排量必須大于鍋爐zui大連續(xù)蒸發(fā)量,并且在鍋筒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后,鍋筒內(nèi)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1.1倍。
對于壓力容器,要求安全閥的排量必須大干等于壓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選用德國HERL安全閥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結(jié)構(gòu)形式選用什么型式的安全閥,主要決定于設備的工藝條件和工作介質(zhì)的特性。一般情況下,鍋爐、壓力容器大多選用彈簧式安全閥。如果容器的工作介質(zhì)有毒,易燃易爆,則選用封閉式的安全閥。鍋爐和高壓容器以及安全泄放量較大而壁厚又不太富裕的中、低壓容器選用全啟式安全閥。
(2)壓力范圍安全閥是按公稱壓力標準系列進行設計制造的,每種安全閥部有一定的工作壓力范圍。選用時應按鍋爐和壓力容器的zui大允許工作壓力選用合適的安全閥。
(3)排放量選用的安全閥,其排量必須大于設備的安全泄放量,這樣才能保證鍋爐或壓力容器超壓時,安全閥開放能及時排出一部分介質(zhì),避免器內(nèi)的壓力繼續(xù)升高。